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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..事物的處理方法有4..

 

 

1.能說也能做

 

如美國攻打伊拉克..阿富汗..強權強盜行為

 

2.能說不能做

 

如北韓放話要飛彈攻擊..若真的幹了..金胖子政權就垮台了..

 

3.能做不能說

 

如之前菲律賓海防部隊屠殺我漁民事件..民意希望國軍能以武力懲罰菲律賓..

不計後果..先幹再說..還可以拉高馬政府的聲勢與民意支持度..

可惜我政府不敢..失了先機

 

4.不能說也不能做

 

如宜蘭地院傳喚日相安倍...會被笑死....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日在釣島扣船罰款 宜蘭地院視情況傳喚日相安倍晉三

 
點評:若傳安倍不到,還可發布通緝。
 
 


▲外交部委託中央社建立的「我們的釣魚台」粉絲專業。(翻攝自fb)


地方中心/宜蘭報導


日本屢在釣魚台附近海域扣押台灣漁船,漁民權益受損,3個民間團體17日向宜蘭地方法院遞出民事訴訟,要求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賠償。法院表示,將視情況傳喚安倍。


宜蘭縣漁民曾太山16日在城鄉改造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張俊宏、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、中華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理事長張靜及律師陳振瑋等人陪同下,在立法院召開「告安倍晉三侵占、侵權」記者會;今天上午,前往宜蘭地院遞出民事訴訟狀,控告安倍晉三涉侵害台灣漁民權益,請求侵權損害及精神撫慰等賠償金。


宜蘭地院表示,由於原告尚未先繳交裁判費用,法院將先要求原告繳交後,才會正式分案;之後進入審查,若未來承審法官認為有需要,將會傳喚安倍晉三到庭說明。


►2012年12月,中國首次在釣魚台展開海空聯合執法。(圖/取自中國國家海洋局網站)


前立委張俊宏說,在今年台日第17次漁業談判上,台灣的漁權雖然有進展,但在擱置主權爭議上,台灣對於釣魚台的主權已經讓步;釣魚台的主權不是台灣自己在喊爽,當政府無能為力、釣魚台的行政權不能確認時,就必須用司法程序確認,否則漁權與主權都將無法永遠保障。


曾太山說,釣魚台地籍現在劃歸在宜蘭頭城,漁民卻屢遭日本人驅趕,漁民是弱勢團體,處處受日本人打壓,希望藉由民事訴訟討回公道。


►撕開「釣魚台」,產自宜蘭鯖魚罐頭。


宜蘭縣延繩漁業協會總幹事林新川說,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雖擴大漁區,但協議簽訂不是永久性;漁業是永續發展,為了下一代漁民生計,應透過司法永久確認釣魚台的主權與漁權。


訴訟團委託律師陳振瑋說,或許有人認為宜蘭地方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,但依民法、民事訴訟法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規定,對於日本的民事侵權行為,以侵權行為地的法院為管轄法院;既然政府認為釣魚台是台灣固有領土,宜蘭地院當然有管轄權,無庸置疑。雖然日本可以不理會這次的民事訴訟,但宜蘭地院仍可依現有證據,進行公正審判。



原文網址: 日在釣島扣船罰款 宜蘭地院視情況傳喚日相安倍晉三 | ETtoday社會新聞 | ETtoday 新聞雲 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0617/225065.htm#ixzz2WUgmfTWG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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